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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雷鸣同志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的决定

关于撤销雷鸣同志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13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的提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撤销雷鸣同志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编辑:陶晓兰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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