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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诏时期的通海都督(下)

□  詹剑波

南诏“都督”的性质

“都督”的名号大约起于东汉末年,最初为高级军事统帅的名称,历六朝至初唐,它逐渐兼具军事、民政两方面的职责,但军事仍是其主要职责。如《旧唐书·地理志》“总叙”说:“高祖受命之初,其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置总管府,以统军戎;至武德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后来,为适应战争形势,唐朝又在各军事前线和战略要地设置节度使一职,最初是在都督的职务上加“使持节”头衔,总揽数州之军事、行政、财政大权,即称为节度使,地位当然在都督之上。南诏会川、通海二都督的设置,也应是沿袭唐代官制而来。据《蛮书·南蛮条教》称,南诏设大军将12人,出则“领要害城镇,称节度”(两《唐书》记载略同)。大军将是南诏军事系统中级别最高的职务。高骈在其《回云南牒》中称原拓东节度、后任安南节度的段酋迁为“赞卫”,“赞卫”一职不见于南诏官制记录,但在大理国《石城会盟碑》题名中有“贴侍内官赞卫”一职,当是沿袭南诏的旧制。拓东为南诏东都,一般的大军将不能得到国王的倚任,故专简身边贴身侍卫亲信充任此职,也足以显示节度使一职是南诏最高地方军政长官。然而南诏的会川、通海二都督与节度使之间究竟什么关系?如果都督是比节度更低的军事长官,则似乎不应在最重要的会川、通海两地专设都督,而通海地区在南诏之后的郑、赵、杨(指代南诏国灭亡之后三个短暂存在的政权)时期军事战略意义降低后,反而裁都督而称节度。总之,由于没有相关史料说明,特别是担任这两个都督的人员及其军事级别的资料,我们不能遽然作出判断。

又据《蛮书·南蛮条教》称:“百家以来有总佐一,千人以上有理人官一,人约万家以来,即制都督,递相管辖”(《新唐书·南诏传》略同)。如果都督是南诏境内根据所管军民户数的标准而设的军政合一的地方长官,则不应只在通海、会川两地专设此职。

《新纂云南通志》卷三十四“地理考十四”说:“南诏之设会川、通海二都督,盖所以御强邻:一以防西川,一以防安南。而南诏屡入寇西川、安南,当即以二都督为根据。则以节度、都督为名者,节度镇一隅,而都督则对外也。”这个推测也是基于都督的军事性质而言,与《蛮书》、两《唐书》说的地方军政长官不同,从两地都督的战略位置来看,有理由怀疑《蛮书》和两《唐书》所采用的上述文字的准确性。

段思平借兵三十七部的疑问

段思平在通海之事,李京所著的《云南事略》及后来诸书均称他的官职为通海节度使,但其事迹在元明两代的著作中基本都记载是在大理地区进行的,至其逃避捕杀、密谋起兵诸事,同样是在洱海周围,并不及于通海地区。直至清初冯甦的《滇考》始称“思平……仕为通海节度使,杨干贞忌之,思平卜于秀山神祠,就其舅爨判自匿,干贞捕之急。”冯甦此书既以“考”名之,其增益部分当有所典据,惟不详其所据者何、且足资征信者。万历《云南通志·临安府·群祀》有“秀山神祠,在通海县秀山下,元段思平建。”这段记载似有附会之嫌,且不论它把段思平作为元时人,即证以冯甦之文,段思平既因避杨氏而卜于秀山神祠,显然神祠非其所始建。

关于段思平借兵东方三十七部事,《元史·地理志》云南部分中没有见到段思平起兵的具体事迹,但李京《云南事略》已称段思平为通海节度,元人张道宗《纪古滇说集》、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大理府·人物》段思平条、明蒋彬所著的《南诏源流纪要》(约写于明代正德、嘉靖之际)均未提到借兵三十七部事,《南诏源流纪要》已参考了当时所存的云南地方文献,包括白文文献,其记段思平事,神怪传说均网罗载之,独于借兵一事无所叙及。至嘉靖初年杨慎撰《滇载记》,始有“借兵东方黑爨、松爨三十七部,皆助之。”此《滇载记》曾参考白族文献《白古通记》及汉文文献而成。40多年后,李元阳撰《云南通志·南诏始末》基本沿袭杨慎的文字,称“借兵东方黑爨三十七部,皆助之。”杨慎才学淹贯宏丽,但亦自恃其才足以愚世,故其撰述每有作弊欺罔者见,这是为历史所公认的事实,其在《滇载记》的作伪,经近人方国瑜等考证,大体也已成为定论。但这个借兵三十七部的说法却被后来的各种历史著作广泛袭用,而且它的情节愈往后愈显丰富完整。但也有著作对此持谨慎态度,如倪蜕《滇云历年传》称:“晋齐王齐运元年,段思平免黑爨、松爨等三十七部差役。”而不言其助起兵事,有可能是经郑、赵、杨之后,大理方面对东方已失控制,段思平免其差役,无非是承认现实而已。总之,从历史文献的先后发展脉络来看,要坐实段思平借三十七部起兵一说,还需要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和研究结果,这是今日之读史者应该注意的。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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