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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大讲堂|警惕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骗局

案例回顾

2018年,吴某利用其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对外谎称该公司取得了数字资产牌照,设计发行“云金”虚拟货币。该虚拟货币按智能算力每天产“云金币”,复利滚存。为吸引更多会员购买“云金币”,吴某设置“静态奖励”和“动态奖励”两种模式,即购买“云金币”每天都有持有收益,推荐购买人数越多,购买数量越多,奖励越多。

同时,该公司配套开发了“右脑开发”等课程,并表示后期会涉足医养、酒店等领域,宣称在这些领域中消费都可以用“云金币”,通过“区块链+数字资产+电商+金融+实体产业”的方式,向公众宣扬“云金币”的巨大消费市场和高投资回报率,增强骗局“可信度”,使更多人深陷其中。案发后经查,在短短两个月内,该公司发展会员1.8万余人,推荐发展层级400多层,涉案资金达1.7亿余元。

2018年5月,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吴某被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获得相应刑罚。

案例解析

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等新概念,以“金融理财”“投资消费”“分红入股”“数字货币”等名义,实则是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等传销手段骗取投资者资金,让投资者被套牢。

投资者在投资时,应对超出自身认知范围的新鲜事物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新知识,认识新事物,防范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科普时间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拟货币投机交易有哪些风险?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如何增强防范意识?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王雪整理)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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