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柴继红载誉归来
发布时间:2022-09-01来源:玉溪日报

柴继红在人民大会堂留影。(图片由本人提供)

柴继红在人民大会堂留影。(图片由本人提供)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柴继红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赴京接受表彰。

柴继红载誉归来

“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当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时,我心情非常激动。作为一名法官,我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感受到深深的关怀。”8月31日,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柴继红载誉回到玉溪,心情仍然很激动。

据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我国公务员表彰奖励的最高荣誉。此次表彰大会共有397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云南省13名个人和6个集体上榜,柴继红是我市唯一受表彰的个人。8月30日,柴继红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主动承担大案要案审判

1988年7月,柴继红从云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参加工作,现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来,她始终坚守信念、忠诚履职、秉公办案,把对法律信仰的坚定守护化作默默耕耘的身影。

在刑事审判岗位工作近20年,柴继红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承办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00余件,参与案件600余件。其中,在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的孙小果涉黑组织犯罪案,涉案人数多、历时时间长、案情疑难复杂,作为庭长的柴继红义无反顾地接手该案的审理。历时6个月时间,她多次到看守所提讯被告人,对13名被告人、7项罪名、14起违法犯罪事实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个特征进行全面梳理,形成166页9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148页8.3万余字的刑事判决书,使孙小果等作恶多端的严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严惩。孙小果案的审理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作为一名法官,柴继红还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早期预防和控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她从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方面加强帮教,对那些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罪犯,她大胆使用非监禁刑,以利于其改过自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用初心坚守公平正义

工作中,柴继红大力培养年轻同事,从思想理论、工作方法、办案技巧等方面进行“传帮带”,很多年轻法官在她的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一线审判工作的主力军,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进了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刑一庭连续多年被评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先进集体,并受到了省高院的认可和表彰。

在30余年法官生涯中,柴继红始终践行对审判事业的不变追求,把忠诚、责任、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审判事业尽心竭力。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荣膺“2019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党和人民给予我的最高荣誉,我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我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以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柴继红表示。(记者  黄思敏)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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