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供基本满足需求
发布时间:2023-01-30来源:玉溪日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春节期间医药物资保障调度会上获悉,自去年12月8日全市启动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供机制以来,通过政府部门和药械流通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市医药物资基本满足医疗机构和社会需求。

截至2022年12月24日,包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兹夫定片、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甲泼尼龙片、静注丙种球蛋白在内的6种抗病毒、解热镇痛、激素类及血液制品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防护口罩等2种医疗器械纳入省级医药物资调度范围。其余药物和医疗器械由药械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按市场化保供的原则自行采购、销售。

目前,全市6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1个村卫生室均开展相关诊疗业务。截至1月14日,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人数和重症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1月16日,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医药物资储备均达到省要求标准。各乡镇卫生院解热镇痛类和止咳类药品、中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量可用天数均超过2周,氧饱和监测设备配备率达到100%。

另外,全市综合医院医药物资基本满足需求,但包括地塞米松、甲泼尼龙、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等药品由于生产周期长、春节期间停产等原因仍处紧缺状态。全市零售药店解热类、止咳类、肠道类、中药、N95口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等基本药品可以得到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聚焦农村新冠病毒感染医药物资保供重点,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物资储备调度力度。对乡镇卫生院平台订单采取日调度,确保药品物资配送到位。加强医药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的研究分析,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精准测算、精细储备。

同时,通过构建储备信息互通、医疗机构内医药物资共享机制,加强与省医药物资保障组、药械生产、流通和零售企业的沟通协调,在全市医疗机构内统筹调拨补充紧缺医药物资,提高有效保障供应水平。(记者 唐雯霖)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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