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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康凌华等三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康凌华等三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3年11月7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康凌华请求辞去玉溪市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罗绍国请求辞去玉溪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玉溪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长伟请求辞去玉溪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康凌华辞去玉溪市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罗绍国辞去玉溪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玉溪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李长伟辞去玉溪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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