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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聂  涛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玉溪砥砺实干、难中求进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圆满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凝聚人大力量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突出主题主线,坚持学用结合、实干开局、以改促变、实效作答,在深学细照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筑牢政治忠诚、增强能力本领。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通过读书班研讨学、中心组集中学、党组会跟进学等方式,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感悟真理伟力、汲取奋进力量、找准奋斗方向;在调查研究上出实招,按照前期摸排、现场调研、形成报告、出台意见、督导回访的要求,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回答好“五道思考题”,形成调研报告11个,解决实际问题50个,为民办实事18件;在检视整改上动真格,紧扣主题教育列举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梳理检视问题清单8项,制定整改措施27条;在建章立制上求实效,建立健全9项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制度,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凡是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均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按市委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40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玉溪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修订人代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坚持市委决策和人大决定有机统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决议决定12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7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坚决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谋划,围绕中心谋事议事,服务大局干事督事,通过法定程序凝聚全市人民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做到市委有要求、人大见行动。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5次,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2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5项,开展满意度测评2次,全力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督察等8次。

深度参与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投身烤烟生产、交通建设、“三湖”保护治理、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玉溪籍省外人才调查统计等重要工作,抽调10名精干力量参与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玉昆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领域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抗旱保民生、扑灭“4·11”森林火灾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体现人大担当。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彰显人大作为

常委会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以建章立制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制度,建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落实立法民主协商制度,进一步强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机制,把民心所向、民意所求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落细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措施要求。

以依法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向代表和群众问需问计问效作为人大履职必经程序,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在法规立项、起草、听证、论证、审议等环节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坚持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拓展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通过调查研究、座谈咨询、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在通海县四街镇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在新平县探索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以“小站点”撬动“大民生”,推动民生实事有效解决。

以搭建平台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出台全市人大代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启动建设10个市县代表之家,建成76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579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在重点一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拓展建设工作站(联络室)39个,初步形成代表履职平台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新格局,不断增强人大代表接地气的广度、察民情的深度、聚民智的力度。指导帮助新平县戛洒镇建设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基地“智库”作用和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收集立法意见建议380余条。依托6个预算审查监督基层联系点,深入了解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执行情况,架起预算监督民意的“连心桥”。管好用好立法咨询和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强化专业支撑,为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提高立法质量,在法治玉溪建设中作出人大贡献

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地方立法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在立法选题、法规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能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对标城市建设管理新要求,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城市更新条例,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将我市在城市更新特别是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中的成功经验做法总结固化上升为法规,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对标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的新要求,制定出台《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用法治方式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对标“三湖”保护治理新要求,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三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反映基层意见和沿湖群众诉求10余次,涉及“三湖”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的一些重要性关键性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互促进。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要求,开展《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提前介入《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起草前期工作。指导帮助3个民族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

高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形式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的审查标准,审查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4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首次组织开展全市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0件;认真组织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好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增强监督实效,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体现人大担当

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发展关键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穿透式调研,强化经济形势分析,为经济运行稳中求进出谋划策。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提出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涵养优质财源、防范债务风险等意见建议。抓实省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和运用试点工作,持续强化预算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提升智能化精准化监督水平。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对10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问题真改实改快改。首次对21个市级部门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或问卷调查,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连续三年对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和促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稳经济、促发展的作用。在深入调研、认真审议、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对“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提出了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千方百计扩大内需等审议意见。深入红塔集团、玉昆钢铁、亿纬锂能、云南坤天、沃森生物、赛灵药业等重点企业,专题调研“两壮两新”产业发展及金融支持玉溪高质量发展、向上争取资金等情况,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持续监督。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审议通过《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和审议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湖泊革命”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市委要求,常委会调研组深入“三湖”流域调研,摸清底数,算清水账,提出建议,形成的《关于三湖“五位一体”灌区工程调研情况的报告》在《玉溪日报》头版刊登,为我市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三湖”河(湖)长制省级督察。常委会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持续跟踪监督全市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和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西河一库二库及九溪河保护治理等相关工作,助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向好发展。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深化监督。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开展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气象工作监督,对加强全市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专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深入调研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间外交等工作情况。扎实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视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拓展监督。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调研“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切实加大宪法法律宣传实施力度,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在全省率先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作出决议,探索学习宣传贯彻“三法”新模式,助推玉溪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深入调研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增强依法治理效能。

五、激发代表活力,在履职赋能中发挥人大优势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努力把代表根植群众的天然优势转化为履职为民的实践优势。

圆满完成选举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筹做好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实现省委提名推荐的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全票当选、市委推荐提名的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全票或高票当选,选举产生11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终止13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补选15名市人大代表。

持续深化“三联系”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11名基层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50名相关领域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联系2万余名群众,邀请35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通过进“站”入“室”、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惠民生,推动人大工作更接地气。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紧扣代表履职需求,组织69名市人大代表赴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指导支持各县(市、区)开展人大代表培训124期5600多人(次),实现代表学习培训精准化、全覆盖,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精心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围绕代表建议办理、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民生实事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主题实践活动,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统一制作代表履职手册,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全程记录代表履职情况,持续深化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支持华宁、峨山、新平等县推行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制度,督促代表改进工作,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突出“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导向,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评价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领衔办理、承办单位归口办理、各专(工)委对口督办、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工作格局,285件代表议案建议按时办结,代表建议解决率71.6%,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殡葬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3件议案的落实工作得到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4件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成效明显,通过细化措施、加大投入,解决了实际问题。用好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补助35件“急难险小”建议涉及项目,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四个机关”中展现人大形象

常委会锚定“四个机关”建设新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提素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抓理论学习促凝心铸魂。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续落实覆盖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机关党员干部“四级”联动学习机制,用好“企业家走进人大讲堂、人大代表履职学堂、人大干部研讨课堂、车间地头现场课堂”四个载体,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2次,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开展各类学习研讨交流会15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精心策划,负笈求学,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机关干部赴浙江开展考察培训,把浙江“千万工程”等经验转化为人大履职新实践。

抓从严治党促风清气正。认真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换届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巩固“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成果,认真践行“三法三化”,大力倡导“十种鲜明导向”,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在深化“玉溪之变”中走在前头、做在实处。

抓宣传交流促合力提升。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住关口、守好阵地,以正能量传播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聂耳故乡国歌嘹亮》在《人民代表报》头版刊载。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帮助,密切与各县(市、区)人大的工作协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自觉融入和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以奋斗诠释忠诚,以行动践行使命,有付出更有收获。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帮助下、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人大工作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形式还不够丰富,法规监督实施有待加强;监督刚性还不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代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干部能力作风还不够过硬,机关建设效能有待提升。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硬道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中心加压奋进,敢作善为务求实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一、把牢政治方向,推动政治站位再提升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机制,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确保市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站稳人民立场,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再深化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严格落实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载体作用,推动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完善民主民意表达机制,落实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充分发挥“家站室”代表活动阵地、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等载体作用。拓宽民主参与途径,坚持开门立法、开门监督、开门办会,让每一次立法、每一次监督、每一次会议都成为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拓展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民意征集、论证听证、公民旁听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支持相关县(市、区)做深做实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让代表积极参与项目选择、实施和评价全过程。积极探索人大核心业务下沉,加强社情民意分析研判,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依法履职再增效

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新使命,聚焦高质量发展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市委工作要求,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主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

在立法工作上把握规律、提高质量。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落实落细,使制定出台的法规更具玉溪特色、更为务实管用、更加贴近民意。及时修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着力解决地方立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为保护和活化利用好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城市管理、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立法调研;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在监督工作上增强刚性、提高实效。紧扣高质量发展,持续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加强对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向上争取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监督。紧扣推进农业现代化,深入调研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民增收等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紧扣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入调研“两壮两新”、高新技术企业培植、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和园区高质量发展。紧扣民生关切,跟踪监督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专题询问落实情况,深入调研就业、社会保障、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示范项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水土保持法、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紧扣生态环境保护,持续跟踪监督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三湖”河(湖)长制督察整改情况,专题调研生态环境修复、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情况。重点跟进“三湖”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紧扣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对化解地方债务、房地产和金融风险的监督,持续跟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听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支持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调研国防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助推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执行常委会监督工作规程,统筹运用工作评议、询问和质询等监督方式,加大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的跟踪问效力度,增强监督刚性。

在代表工作上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为民行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为代表培训提供“菜单式”服务,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向代表通报工作制度,拓宽代表知政渠道;持续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代表进“站”入“室”经常性联系群众活动,夯实代表履职平台;制定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探索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办法,扎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激发代表干事动力;加大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力度,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坚持固本强基,推动能力作风再强化

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理论武装,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对党忠诚的坚定性、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谋划工作的预见性,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议事规则,严格依法履职行权,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行效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立“十种鲜明导向”,践行“三法三化”,以更快节奏、更高标准、更严规矩、更好效果谋事干事。主动争取指导和支持,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深化市县协同联动,加强联系指导,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强化新闻宣传,讲好人大和代表的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唯有不懈奋斗,方能不断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勇担使命,克难奋进,拼搏实干,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而团结奋斗。


编辑:高倩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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