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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4年1月10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4年1月10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仕明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95人,提起公诉4198人,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810件、行政监督案件342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92件。

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以主题教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落实党委政府中心任务、首要任务结合起来,增强遵循意识、执行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市委工作要求,注重与第一批主题教育相关要求有机衔接,高站位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做深做实理论学习,与市委同步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活动,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善思善用党的创新理论。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紧盯长期影响制约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正反面典型案例,针对发现问题制定20项整改措施,建立长效制度机制49项。从严从实抓检视整改,抓实“躺平式”干部、检察业务数据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激励担当作为,纠治“四风”问题取得新成效。唯干唯实推动发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梳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举措,抓实6个方面检察为民实事,1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先进个人,1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优秀案例。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保持“严”的威慑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以打早打小促常治长效,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7人。坚决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犯罪,起诉188人。从严惩治各类跨境犯罪,起诉290人。依法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两抢一盗”犯罪345人,起诉涉“黄、赌、毒”犯罪317人。坚持打击、预防、治理一体推进醉驾综合整治,起诉1475人,同比下降11.14%。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8人,起诉洗钱犯罪9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做实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86件。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绿美玉溪建设。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30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71件。主动融入“三湖”保护治理,针对抚仙湖、星云湖流域盗采磷矿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机制,督促查处盗采磷矿资源违法案件69件,修复盗采矿点生态33个。持续跟进监督杞麓湖专项治理保护,依法对禁渔区非法捕鱼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做实化石地司法保护工作,与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加强澄江化石地保护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采集点,批准逮捕化石地保护区盗采磷矿犯罪17人。落实做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水生态环境共同治理。

主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农资安全防线,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等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犯罪2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讨薪7699人,帮助追讨工资报酬9047.87万元。司法救助因案陷入生活困境当事人87人66.47万元,积极协调拨付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帮扶资金33万元。依法守护耕地生态红线,监督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办理各类涉土地领域监督案件88件。

持续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针对引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4件。推动“12309”“检调对接”进县乡综治中心,实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未成年人保护下网格。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抽调检察骨干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抓实玉溪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任务,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玉溪建设。

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监检衔接,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4人,省检察院交办厅级干部5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震慑“围猎者”,起诉行贿犯罪9人。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公司管理问题,督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法严惩司法腐败,统筹推进检察侦查人才库、办案工作区和监视居住点规范化建设,立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人。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群众来信来访525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达100%。两级院领导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39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6件。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案件听证评议226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跟踪问效,以综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推动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被害人数“双下降”。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98人。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精准帮教1113人次;做实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开展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134人,支持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2件。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会同公安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9件、入职查询2786人。携手妇联、教育部门开展“女童保护”“拥抱青春期”等健康教育讲座1275场次。联合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201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87人。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8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2件。

四、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31件,监督立案41件,监督撤案80件,追捕、追诉8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4件。

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统筹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促进监管场所全面规范履职,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问题313个。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2051件,提出纠正意见140件,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05件。

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9件。常态化开展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8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7件。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93件,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督促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检察机关不起诉后向行政机关移送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44件,共同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促进源头治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8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36件。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报备重大案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动态修订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完善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

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和人才强检建设。在市委的关心下,调整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3人,班子年龄、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开展检察业务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2100人次。深化检察人才库建设,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精良、工作业绩突出的检察人才105名。2人入选云南省检察业务专家,7人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十佳公诉人”“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份法律文书获评最高检优秀法律文书。强化先进典型选树,1人被最高检荣记一等功。            

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检。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持续完善检察机关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抓实“三个规定”,坚持有问必录,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12件。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健全完善日常工作纪律、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等制度,抓细抓实每季度及节假日关键节点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筑牢纪律规矩意识。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始终坚持大抓基层导向,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固本之策,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基层院建设工作联系办法》,强化市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基层检察院的领导责任,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工作整体提升。推动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创建侦查活动、涉监狱罪犯医疗救治类案法律监督应用模型,筛查发现监督线索704条。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建成智能一体化档案室,实现检察档案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全市检察机关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检察工作,落实意见建议52条,邀请辖区内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项调研文物、文化遗产、古生物化石与检察保护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324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12人次,与工商联健全工作机制,务实推进非公经济平等保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发布检察工作信息,讲好检察故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4年工作意见

2024年,我们将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聚焦政治定位,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固本培元。从政治上着眼,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履职,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第二,聚焦服务大局,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毒品犯罪、跨境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找准检察机关履职重点和方向,做实各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举措,以法治力量提升发展信心和预期。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第三,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着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提起抗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健全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切实维护好“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聚焦能力提升,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全面提高检察人员履职本领和专业水平。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持之以恒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玉溪检察铁军,为深化“玉溪之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编辑:高倩   审核:张志云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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