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玉溪市2025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教体办发〔2025〕17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执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幼儿园报名录取阶段:2025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一)招生平台测试阶段:2025年6月19日至6月22日
(二)购房转户摸底阶段:2025年6月21日至6月22日
(三)网络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
(四)民办学校摇号阶段:2025年7月6日
(五)学校信息审核阶段:2025年7月7日至7月9日
(六)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5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七)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5年7月13日至7月14日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适龄儿童(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乡(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鼓励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小托班。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但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需办理缓入学手续,由监护人带户口本到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万商汇15栋102室)办理,并将缓入学申请表交片区学校登记备案。
户口本、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租房协议、居住证或暂住证),不同入园入学群体须分别对照本方案相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幼儿园:不需通过网络报名,监护人带齐入园所需材料到相关幼儿园直接报名。
小学、初中:通过网络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办事通APP】注册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或使用电脑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云南省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红塔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家长网络报名流程》(附件2)。
(一)购房转户人员子女
1.购房转户的界定:划片区域内房户一致的商住小区购房转户人员子女。
2.属商住小区购房转户的,需提供房产证和户口本核验(房屋产权需为第一监护人持有);当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购房转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入学,超过招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一点多校、多校分流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购房转户的,对应辖区范围内的小学、初中归片入学。
3.学校及片区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山水校区: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划定范围)。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玉兴路、环山路、凤凰路、抚仙路、红塔大道、东风中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文澜校区:红塔大道以北、文化路以东(含极中心)、凤凰路以南、花园路以西相交范围内。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樱花大道、香樟路、抚仙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锦屏路、龙泉路、抚仙路、秀山路烟厂厂区5号门所围的东部面山相交范围内。
聂耳小学玉湖校区:西横七路以南、康溪路、玉河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龙马路、太极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小学:明珠路、红塔大道、抚仙路、星云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高铁新城小学:杯湖路、新西河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含黄官社区原住居民子女,除玉溪第六小学、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瓦窑中心小学:抚仙路以东、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秀山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文澜校区、紫艺校区、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第五小学:西横七路以北、太极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玉江大道、玉河路、康溪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秀山西路、秀山路、明珠路、星云路、东风南路、腾霄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秀山西路、秀山路、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文澜校区划定范围)。
初中:
玉溪第四中学:红塔大道以北、文化路(含极中心)以东、棋阳路以东、聂耳路以南、东风中路以西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五中学:原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山水校区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六中学:玉溪第四小学、玉溪第六小学、郑井小学、中卫小学、原黄官小学、原瓦窑中小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八中学:抚仙路以东、凤凰路以南、红塔大道、古窑路、瑞峰路、秀山路以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聂耳小学玉湖校区、玉溪第五小学、康井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红塔中学:环山路(含沿线2024年后新建小区)、Y256乡道、凤凰街道卫生院、凤凰路(含凤凰路南侧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城市林语、润玉园)。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于2025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持房产证、户口本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信息摸底登记;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通过网络系统报名。
(二)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
城区原住居民及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归片入学。各乡(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到对应辖区内小学、初中入学。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通过网络系统报名。
(三)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
属于此类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等相关规定,由对应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入学信息,将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前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经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查验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工作证明、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收取相关复印件后,根据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2.高层次引进或入选人才、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按照《“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2〕1号)、《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教体函〔2022〕72号)、《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号)、《玉溪市红塔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暂行办法》,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入学信息,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通过网络系统报名。
(四)区外随迁子女
1.区外随迁子女的界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红塔区户籍;父母在红塔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2.区外随迁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暂住证、房屋租赁凭证或租房协议)、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学校及片区(按居住地)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科创大道、玉江大道以东、河滨路、南北大街、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相交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腾霄路以北、东风南路、星云路、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以东、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以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五小学:龙马路、太极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珊瑚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龙马路、珊瑚路、康溪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秀山路、秀山西路延长线至汇溪路、汇溪路、新西河路、杯湖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明珠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秀山路、秀山西路延长线至汇溪路、汇溪路、玉带路、凤凰路、文化路、红塔大道、明珠路相交范围内。
初中:
玉溪第十二中学(高仓中学):瓦窑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溪第五小学、康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中学(大营街一中):玉溪第六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六中学(大营街二中):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通过网络系统报名。经网络招生系统审核后,分配到对应片区学校,符合要求的由学校通过系统发放电子录取通知书;当超过招生计划时,乡(街道)学校由对应中心小学协调安排,城区学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信息确认或对统筹学校不满意的,可返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五)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界定:除红塔区玉兴街道、玉带街道、凤凰街道、李棋街道以外的其他乡(街道)户籍,父母双方进城务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2.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于2025年6月19日至6月22日先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进行流向追踪登记,原则上参照区外随迁子女对应学校、对应条件入学。当超过招生计划时,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信息确认或对统筹学校不满意的,可返回户籍所在乡(街道)学校,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六)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在2001年7月后单位地址发生变动的,原则上按原片区执行。
2.新成立的单位职工子女入学,由单位统一汇总后,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特殊群体,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适龄儿童,由第一监护人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先通过网络系统报名,将特殊情况佐证材料上传至系统“其他附件材料证明”栏内,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结合学位情况进行安排。
自愿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监护人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通过手机下载【办事通App】注册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或使用电脑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注意:选择意向学校类型时,需选“民办学校”,并选择具体学校。)网络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于2025年7月6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确认拟录取学生;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由学校完成,摇号过程邀请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当场公布并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一)公办幼儿园
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接收原招生服务区对应单位的适龄幼儿,乡(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街道)统筹安排。2025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服务区单位适龄幼儿监护人带齐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审核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
就读民办幼儿园的,由监护人于2025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带齐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审核录取。
公办中小学、市(区)两级幼儿园不同服务区对应生源,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监护人(幼儿园2025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中小学2025年7月1日至7月2日)提供对调申请、户口本、居住证明(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材料复印件时查验原件。先到双方学校(幼儿园)确认真实信息,加盖公章,再按管理层级到市(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返回学校完成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一律退回原服务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一)严格控制班额。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高效推进入学工作,要综合考虑片区内适龄人口、办学条件、学位数量等因素,科学研判测算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均衡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分流方案,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采取集团内分流、多校分流等方式,妥善做好分流工作,确保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小学班额不超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
(二)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本地区户籍适龄人口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摸清底数,按照 “应入尽入”要求,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随迁人员子女主要依据居住证明办理义务教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经评估认定后,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给予保障。
(三)严禁违规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招国际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准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共建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考试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私自出台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一)凡属红塔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政策的区外随迁人员子女,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方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认真阅读《云南省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对照《红塔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家长网络报名流程》进行网络报名及入学确认。
(三)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按时完成网络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若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网络报名的,或会影响子女入学。
(四)请认真填写、仔细核对网络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随迁子女不符合入学政策、未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信息确认或对统筹学校不满意的,可返回户籍所在乡(街道)学校,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咨询服务地点:红塔区市民中心(河滨路3号)、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万商汇15幢102室)
联系电话:0877-2685906(红塔区市民中心)、0877-2022321(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附件:
1.云南省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2.红塔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家长网络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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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6日
来源: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宜学红塔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