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集体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并拟取消集体房地产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使立法前后集体房地产负担总体稳定。在税率方面,土地增值税仍将继续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具体来看,关于征税范围,《征求意见稿》在此前转让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上,首次将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作价出资、入股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税率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土地增值税仍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并以转移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虽然《征求意见稿》所设税率没有改变,但是除了增值率不超过20%的保障性住房仍继续免税外,建造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住宅免税的规定,调整为授权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减征或是免征。增加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较不发达、地价水平较低地区集体房地产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以地方为主,需要地方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从内容来看,土地增值税从暂行条例到立法,不是简单平移,而是对相关转移房地产等行为在法律程序上的完善。从税种而言,土地增值税是小税种不是主要税种,但是涉及到房屋和土地这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对这种生产要素课税,需要很好地体现效率和公平的结合。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多呈现面粉贵过面包现象,也因此开发土地增值部分较过去相比价差已经比较小,因此,上述变化对房企购地并没有太多影响。但是,对于较早拿地的未开发项目,可能会带来部分影响。
- 罗应光: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稳增长各项目标任务
- 我市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6件
- “锦海玫瑰”在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上获奖
- 市委统战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 祥馨农业:产教融合创新发展
- 市委宣讲团赴各县(区) 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玉溪高新区大幅减支“三公”经费
- 通海农商行着力打造审慎严谨信贷文化
- 中共玉溪市互联网行业委员会成立
- 万家红园艺樱花树苗培育实现产业化
- 市委工信工委、工信局党组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 秀山街道组织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 华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 十街乡旱情严重
- 新平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四力”教育实践练兵活动
- 开展志愿服务 助推文明建设
- 《澄江县志(1978~2008)》正式出版发行
- 玉溪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
- 本周全市天气晴好 昼夜温差加大
- 孩子们收到爱心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