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平县人民政府《关 于新平县文华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教育PPP项目公司)实施分立的批复》(新政复 [2020] 139号),按照一个项目主体对应一个项目公司的原则,同意在保留新平县文华教育开发有限公司的前提下,派生分立新平县弘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新平县慧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由新平县文华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新平一中扩建项目;由新平县弘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新平县第三中学项目;由新平县慧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新平一小、二幼及平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分立前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新平县文华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