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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玉室字〔2019〕21号文件规定,中共玉溪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玉溪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以及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
(9)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督查调研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7·9”重要讲话、“7·29”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时代要求,立足玉溪实际,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牢牢把握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量力而行,全力以赴,全面对标机关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玉溪机关党建的组织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奋力推动玉溪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玉溪十四五规划的圆满收官作出机关党建的贡献。按照“1234”的思路来抓好2025年的机关党建工作:
“1”就是抓好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压紧压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办发〔2024〕68号)、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云南省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云直党工发〔2024〕16)等文件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2”就是抓实扩先提中治软、党内法规监督检查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全覆盖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委严格对照省委组织部《机关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的“五个基本”,对所属党支部全部过“筛子”,认真开展分析研判,按照“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上级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应“先进、中间、后进”三个等次,对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按照“先进促带头、中间促提升、后进促转化”的要求,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先进,持续巩固和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党建统筹力、组织力、服务力。二是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落实机制”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计划,调研制定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开展《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执行力。
“3 ”就是抓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典型示范创建、“三重三联”工作机制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玉溪市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玉办发〔2023〕2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党委实施好政治引领、凝心铸魂、服务发展、强基提质、玉变先锋、清廉机关和明责履职七大行动,实现一年抓推进、二年强提升、三年见实效的目标。二是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四强”党支部建设、争当“四好”党员三项典型选树、评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建设,培育一批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选树一批政治素质好、岗位履责好、作风品行好、群众评价好的“四好”党员,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走好第一方阵”的指示落实落好。三是抓好市县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联推、重大活动联抓、重要载体联建的“三重三联”工作机制,重点深化机关党建“四抓四促”和“四个破局”、青年理论学习提升、玉变先锋工程等工作,形成全市机关党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4”就是抓好机关党建品牌、玉溪评议、教育培训、正风肃纪四个专项工作。一是推进“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在市直机关选树一批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各单位党组(党委)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项工作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找准党建和业务的结合点,改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两张皮”问题,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最大程度发挥机关党建的引领和保障职责作用。二是巩固优化“玉溪评议”系统,全市范围全覆盖开展群众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16种情形、以不满意件问题解决为评判标准等作为“玉溪评议”的改革完善内容,推动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三服务”清单落实落地。三是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和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训班,开设“玉溪党务干部学习讲堂”,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列席旁听市直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四是持续抓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办《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22〕11号)文件规定,健全机关纪委组织设置,推进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的干部配备,推动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强起来。会同市纪委监委召开市直机关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反面典型通报曝光力度,有效整治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贷、涉密泄密、酒驾、赌博、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动,营造清正廉洁的机关文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60,590.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0,590.9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的3,602,528.11元,减少141,937.12元,下降3.94%,主要是人员退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60,590.99元,其中:本年收入3,460,590.9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60,590.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的3,602,528.11元,减少141,937.12元,下降3.94%,主要是人员退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60,590.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60,590.99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590.99元,与上年的3,402,528.11元,减少41,937.12元,下降1.23%,主要是人员退休;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的200,000.00元,减少100,000.00元,下降50.00%,主要是教育文化活动经费项目减少50,000.00元,玉溪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2,239,608.44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02,65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643.0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7,758.5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7,120.9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55.9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16.00元;2210203购房补贴2,436.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100.00元,较上年的31,000.00元,减少4,900元,下降15.8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的5,000.00元,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100.00元,较上年的26,000.00元,减少4,900元,下降18.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00.00元,较上年的26,000.00元,减少4,900元,下降18.8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详见附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3,789.44元,与上年的551,058.53元,减少17,239.09元,主要人员退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405,428.52元,其中,流动资产22,125.59元,固定资产383,302.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8,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2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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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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